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的3起诽谤诬告案件,有的是不满单位改制,有的是不满工作调动,有的是意图影响考察。尽管当事人能够列出很多理由,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却是为了一己之私,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动机不纯。
或许有人会说,不过是发发牢骚而已,用不着追究。
退一步来说,诽谤诬告其实并不能破坏别人的名誉,反而是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每一个人都要自警自律,否则受害的最终还是自己。推己及人,这些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会有所感悟。反对这种不良作风,其实是利己利人的大善。
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说过,风气是一种资源,是一种环境,也是一种氛围,搞得好可以提供一种动力,搞不好就是一种煞气。构建风清气正的大平台,营造干事创业的大环境,党员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大兴自重自正之风。
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党员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我约束和提高自我修养。在作风问题上“知而不行”、表里不一,不仅是懦弱和放任的表现,更是动摇了为人之德和为政之德的根本。(钱飞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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