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03版)12万元卖财政局长“官帽” 铜梁原县委书记获刑13年
原重庆市铜梁县委书记马平夫妇受贿一案近日公开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受贿223.6万余元判处马平13年有期徒刑,以受贿205.5万余元判处其妻沈建萍5年有期徒刑。
12万元卖财政局长“官帽”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时任铜梁县组织部副部长熊泽亮通过他人联系,向马平转达了“希望到较好部门任职并事后予以感谢”的意思。随后,由马平主持召开的县委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熊出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和局长的决定。为感谢马平,2004年3月-2006年1月,熊分19次送给马平共计12.36万元,马平收受后将上述款项占有。
低价买房高价卖房“赚”钱
法院查明,2000年9月,马平之妻沈建萍与天龙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重庆南岸的一套商品房,总价29万余元,约定其中14万余元的欠款由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次年2月,天龙公司向沈出具了购房全款发票。同年3月,当银行将沈建萍申请的15万元按揭款划到天龙公司账上后,10月双方又约定将这15万元按揭款作为马平夫妇另外购买天龙广场门面款,而其原来的所欠房款14万元一并勾销。
2001年2月,二人以其女儿的名义,用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购买南坪商业大楼负1楼面积为27.5平方米的商铺,总价27.5万元。2003年6月,天龙公司在回购马平购买的商铺,回购价格为2万元/平方米,并于当年7月支付沈建萍54.68万元,马平夫妇从中收受天龙公司27.18万元。
马平夫妇还低价从天龙公司定购天龙广场的两个门面房。天龙公司负责人表示,出售给马平的两个门面价格与市价相差100多万元,主要是看在马平是县委书记的份上。
投怀送抱为行贿者全程服务
作为对天龙公司的“回报”,马平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如安排铜梁县分管工业的领导与天龙公司联系、洽谈、签订重庆金江水泥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还亲自到重庆市经委为其谋得金江水泥属重点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后该文件成为金江水泥公司获取国家贷款的重要资料等。据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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