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一次重生的希望,让我顺利地参加考试,还可以安心地回家过年,”昨日上午,当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时,涉嫌在校园内盗窃的考研学生左某泪流满面。
据检方称,左某在考研前盗窃,但次日主动向警方自首,考虑到能让其正常参加考试,检察官决定暂缓处理此案,直至考研结束后才恢复办案。
一夜难眠次日自首
左某今年24岁,江苏人,是一名来京考研的学生。据左某称,2006年10月1日晚上7时30分,他在北方工业大学第二教学楼自习室内复习时,发现一楼的一间教室窗户没有关好,室内有旧电脑和一辆捷安特自行车。
“我因贪念一时冲动,借来一辆三轮车,将一台旧电脑和捷安特自行车运回了大学附近的暂住地。”左某说,事后,他想到自己是为考研才来到北京,这次却成了小偷,“就有一种罪恶感和耻辱感袭遍全身”,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次日,左某在北方工业大学门口拨打110向警方自首。
取保候审未被起诉
石景山检察院公诉处处长佟齐介绍说,左某盗窃的案值达到了3709元,已构成犯罪,但他能够及时认错自首,且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不大。
考虑到左某要参加考试,为让他安心复习,检方决定暂缓处理此案,并准许左某取保候审。
今年1月20日、21日,左某顺利参加了考试。左某称,这次难得的考试,他发挥得很不错。考研结束后,检方加快此案办理速度,最后经过综合考虑,于春节前夕决定对左某不予起诉。
佟齐说,像此类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盗窃案件,带有很强的“激情犯罪”特征,嫌疑人往往是临时起意,没有特定的具体目标,也没有事先预谋。如果嫌疑人能及时控制住贪念,并及时自首,就能获得更多的改过自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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