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王琳记者王洁)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已铺开。拟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直单位,3月5日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报送省人事厅专技处。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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