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李亚杰、卫敏丽、崔静)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13日详细披露赖昌星案。他说,“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干以胜指出:“关于死刑的问题,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即可证明。”他说。
据了解,自从查处赖昌星案件以来,先后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从国外或者境外回来投案自首的。“对这些人,司法机关全部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干以胜说。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干以胜解释,中国于1988年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干以胜表示:“在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及有关的罪犯服刑之后,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保护,他们的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
“事实胜于雄辩。”干以胜强调,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呆了七年多,想得到的并没有得到,将来也不会得到;他不想失去的,反而失去了很多,而且将来失去的会越来越多。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干以胜说。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我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逃往大洋彼岸的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难民申请,在加拿大一“赖”就是7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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