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上千上万元的“特供”收藏品必定能升值?吹牛!市工商局昨天发出今年第一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叫停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毛泽东金玉墨宝、世纪伟人金钻怀表等七则违法收藏品广告,提醒收藏品爱好者提防宣传陷阱。
被责令暂停发布的七则收藏品广告为: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毛泽东金玉墨宝、世纪伟人金钻怀表、毛泽东彩色金银币、中国硬币(纪念册)、齐白石国粹生肖币大全和2007猪年贺岁币。
据调查,这些收藏品广告存在四大虚假违法表现:一是虚构事实抬高产品身价。例如《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广告号称以故宫博物院所藏真迹为底本,由国家图书馆和首都图书馆永久收藏;《世纪伟人金钻怀表》广告号称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出具《国礼证书》。而这些内容均为子虚乌有,对广告受众有很大欺骗性。二是偷换概念混淆产品实质。例如《毛泽东彩色金银币》《齐白石国粹生肖币》《2007猪年贺岁币》等产品,实际上只是纪念章,却以“币”自居,并冠以“国家权威部门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语,借此凸显纪念品的唯一性,可事实上,根据有关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邮政部门审批核准,均可制作和销售此类纪念品。三是虚假表示产品升值前景。广告多以“走俏”、“轰动”、“火爆”等不实之词形容产品销售情况,宣称“收藏前景无限”、“(价值)短期内必将一路飙涨”等内容,毫无依据地承诺或判断产品升值前景却避而不谈付出昂贵价格购买产品的风险。四是使用他人名义涉嫌违法或侵权。广告中有多处违禁使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总局”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还有多处涉及“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等单位或组织的名义,也未经同意或授权,并且表述内容与事实不尽相符,存在误导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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