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秦璇、艾红霞通讯员傅正前报道:昨日,省政府与中国三峡总公司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今后,三峡总公司将投资31亿元,获得省属国企湖北省能源集团45%的股权。此举标志着三峡总公司将全面参与湖北能源事业发展。
根据协议,三峡总公司以所控股上市公司长江电力为平台,以31亿元现金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占其45%股权,省国资委占其55%股权。
湖北省能源集团公司于2005年成立,是由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与省电力开发公司整体合并重组而成。协议签署后,省政府将以省能源集团为平台落实湖北能源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发展水电、煤电、风电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并积极推进核电项目,解决我省“电荒”难题。
三峡总公司将与集团共享水电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资本市场和电力市场运作经验。
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昨表示,这是该公司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对外投资,希望成为中央国有资本和地方国有资本优化组合的典范。他透露,公司打算将湖北省能源集团建设成为上市公司,同时,三峡总公司将在电力、电量分配方面向湖北倾斜。
随后,省国资委与长江电力签订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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