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昨日侦结,台湾检方13日以贪污罪起诉马英九,这对国民党和马英九本人而言都是剧变。国民党、亲民党同仇敌忾,称起诉事件为政治迫害。而马英九当天傍晚召开记者会,兑现请辞党主席的承诺,并“化悲愤为力量”,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
起诉:马英九“诈领”1117万?
“高检署”查黑中心13日下午4时召开记者会,宣布马英九涉嫌贪污,“诈领”“特别费”金额为1117万余元,但因马英九事后多次捐出款项,所以没有具体求刑,仅请求法官能从轻量刑。至于市长室前秘书余文也涉嫌贪污76万元,将以贪污及伪造文书罪嫌起诉,因为没有悔意,所以请求法官从重量刑。另涉嫌提供发票供余文核账的5名市府员工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均涉伪造文书罪嫌,可是均有悔意,所以予以缓起诉2年的处分。据了解,检方是依照台湾“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来起诉马英九的。检方引用的“法条”,与陈水扁在“机要费”弊案中被起诉“法条”相同。依照该条例第5条,“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课以6000万元以下罚金。
辞职:仍将“参选2008”
被检方起诉后,马英九13日晚6时举行记者会,请辞国民党主席一职。他说,他一定会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斗,并且要“化悲愤为力量”,“义无反顾参选2008”。他说:“我相信其他所有相信清廉政治价值的人们也都会同意我这样做。我依然会信守我的承诺,辞掉国民党主席的职位,但还是会以党员的身份,继续推动国民党的改革和团结。”他还说:“今天的台湾,已经进入了一个民主的寒夜。我的清白受到质疑,我一生廉洁,现在居然被起诉了,对我来说这比失去我的生命更痛苦,我们必须要觉悟,清白要用生命来维护,正义要用行动来证明。”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向记者展示了马英九的辞呈。辞呈上只是简短地写明“英九自即日起辞去本党主席一职”,并没有列明原因。
应变:吴伯雄代理主席
国民党于昨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依照国民党党规,马英九辞去国民党主席之后,由该党首席副主席吴伯雄代理主席,并在3个月内选举新主席,补足原任所遗留下来的任期。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表示,国民党已启动危机处理与紧急应变机制,“我们已做好准备,蓝军支持者不用紧张”。马英九的请辞引发国民党人事大地震,包括秘书长吴敦义、文传会主委杨渡及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等一级党务主管都已经递出辞呈,将跟着马英九“总辞”。
争议焦点
国民党的“排黑条款”
国民党党章第43条规定:遭到法院一审判决有罪者,不能代表党参选公职。2006年7月19日,国民党中常会修正党员参加公职人员选举提名办法,规定:党员违反“排黑条款”经起诉者,一律丧失提名登记资格;经国民党提名参选的党员,因为涉及刑事案件,经党纪议处停止党权者,国民党将撤销推荐、停止辅选。马英九涉及“特别费案”以来,党内“挺马派”认为这些条款成为马英九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障碍,一再考虑对其进行修改,但担心留给外界“因人设事”的不良观感。亲民党方面也建议立刻启动国亲平台,让马英九以独立身份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
各方反应
国民党:台湾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国民党中央昨天表示,检方起诉马英九,是台湾司法最黑暗的一天。国民党中央表示,台湾检方是“选择性办案”,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和民进党“四大天王”、台湾“司法院长”翁岳生的特别费案被区别对待。检方成为陈水扁当局的司法打手,是为了封杀马英九的2008之路。
亲民党:陈水扁也应辞职
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称,如果马英九请辞党主席职务,陈水扁也应该请辞。他还表示,起诉马英九,不代表马英九有罪,希望诉讼的过程当中不要太过冗长。他还强调,民进党“四大天王”吕游苏谢的“特别费”都是相同的用法,但是到现在为止,检方却一点动作都没有。
民进党:“四大天王”称“尊重司法”
马英九被起诉的消息一传出,民进党“四大天王”中的游、苏二人都表示“要尊重司法”,而吕秀莲则“表示遗憾,不方便评论”。谢长廷的幕僚表示,为了避免给人在伤口上撒盐的印象,此时不方便发表谈话。民进党一些高层人物私下表示,马英九被起诉不见得对绿营有利,因为现在以“相信司法”的逻辑,将来若是“机要费案”有任何不利的判决,届时也得无条件接受。
“特别费案”大事记
2006年8月2日,民进党“立委”向“高检署”查黑中心告发,控告马英九挪用特别费当生活费,存款暴增。2006年9月起,检察官开始调查,共传讯证人上百人,调查上万张单据。2006年9月22日,民进党“立委”提出马英九用“特别费”养狗,马英九作了说明。2006年11月17日,马英九首次表示,若因此案遭起诉,就会依照党章规定停止党权。当日至22日,马英九先后捐款逾1500万元。2007年1月26日,马英九表示,他完全依照“行政院”的规定使用特别费,希望司法能尽快还他清白,并表示若遭起诉就会下台以示负责。2月9日,马英九接受专访时表示,自始至终他都认定,经过核销程序进入个人账户的半数特别费是私款,并非公款,而且20多年都是这样做,他并无犯意。2月13日,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下午4时宣布,以贪污罪起诉马英九涉嫌“诈领”“特别费”1117万元。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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