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2月13日电涉嫌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张帆在被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安庆市太湖县政府竟以其系该县一个项目的招商引资者、需要出席奠基仪式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其取保候审。
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现年44岁的张帆系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董家桥村农民,1989年2月23日因偷税罪被富阳县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2005年11月4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富阳市人民法院拘留15天。2005年11月,张帆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帆采取私刻法人印章、非法控制公司银行账内资金等手段,挪用安徽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资金87.17万元,进行其他营利活动。2006年12月22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张帆。
在张帆被捕不久,2006年12月27日,太湖县经济开发区向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以张帆系香港一家公司在太湖县投资建设的“安徽富亚太高分子多元醇树脂项目”的招商引荐人,需要出席12月28日的项目奠基典礼为由,请求检察机关对其取保候审。太湖县政府还向检察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明。为了等待张帆出席奠基仪式,太湖县将项目的奠基仪式推迟到2007年1月8日。据该县县长助理张顺生介绍:“奠基活动是我主持的,为了避讳‘奠’字,我们将活动命名为‘立基仪式’。张帆是这个项目的引荐人。因此我们邀请他和市领导、县委书记、县长一同在主席台就座,会后共进午餐,相互敬酒祝贺。”
张帆说,在取保候审后,他还被太湖县政府和桐城市政府聘请为招商引资顾问,安庆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还特聘张帆担任港澳台委员会主任,并向记者出示了有关证书。
安庆市大观区就有人大代表提出:“这种为招商引资不惜牺牲法律尊严的做法,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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