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
让罪犯回家过年,咋样?
13日,北京市女子监狱的服刑人员赵某拿到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假释裁定书,提前7个月回家。据悉,当天全市共有147名服刑人员被依法假释,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自2005年以来,北京市出台相关规定,确立了激励服刑人员持续有效、自觉改造的累进待遇考核奖罚机制和宽严相济、依法扩大适用假释的优惠政策,对有效改造考核而获奖的服刑人员依法增大减刑幅度;建立了对老年犯、未成年犯、过失犯、因丧偶或者丈夫被判刑、家中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的女性服刑人员从宽假释体系。
相关数据表明,近几年假释罪犯数量虽然在增加,但重新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
同日,在银川监狱召开的宁夏罪犯、劳教人员离监探亲奖励大会上,114名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被获准回家过年。他们将于2月16日正式离开各监(所),2月22日返回各监(所)。据悉,所有获准离监(所)回家过年的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即: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改造表现一贯良好;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离监期间不致危害社会等。
综合2月14日《北京日报》
《宁夏日报》
说图◎万应慧
回家过年吃顿年夜饭,这是几乎所有中国人心地一个年度不灭的情结,也包括罪犯。
“人性化”是一柄双刃剑,用得好了,那叫光芒,用不好了,那叫纵容。
在监狱这样一个囚禁自由的场所,人性化是谨小慎微的,也很容易被诟病。比如人性化过了头,可能被指责为对罪犯没有威慑力,容易造成“监狱如家”的感觉,也可能带来一些管理监狱的人的腐败等等。
所谓人性化,都应该是有一定限度的。新闻中的让罪犯回家过年当然是有条件的,假释是在合法的批准程序下进行的,服刑人员的“回家过年”也是那种表现“优秀”的那种,所以,没什么可以质疑的。
严格、公正,是执法的核心。但既然承认罪犯是人,既然有些罪犯改造得特别好,既然有些罪犯已经认识到了犯罪的罪孽,那么以适当的方式另辟蹊径的改造就应该彰显人性的光辉。近年来,我们看到,从政法机关广泛重视刑事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到服刑人员可以结婚等我国监狱一系列人性化改革,尊重人权,人道主义,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步一步得到体现。
家庭的温情是改造的催化剂,温情的召唤在很大程度上是严苛的刑法的补充,其效用很可能“四两拨千斤”,温馨的年夜饭能够唤醒罪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自由的珍惜。亲情酒一杯,暖肠唤心归。
随着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的权利和尊严必将得到更加切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