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筱丽)春节临近,昨(14)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出提醒,2006年春节期间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高达1487起,造成1452人伤亡,因此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运输储存要注意安全、燃放时牢记“三禁”。
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太随意,国家规定了禁放区、禁止燃放时间、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简称“三禁”),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教学养老机构、山林草原等七类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个人燃放A级烟花爆竹,禁止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正确购买烟花爆竹要走到“三看”:一看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看产品标志,合法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有燃放说明,并在包装物上印制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三看产品外观。同时特别提醒,A级烟花爆竹以及土火箭、土手榴弹、土地雷等伪劣、违禁产品,个人绝对不能买、更不能燃放。
新闻链接
烟花爆竹抽检三成不合格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昨(14)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烟花爆竹商品质量情况,发现合格14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不合格率30%。
本次监测的烟花爆竹为2大类7个小类,即喷花类、吐珠类、爆竹类、组合烟花、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均为节日市场销售的主要商品。监测发现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烧成率、引燃主体时间、标识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