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昨日通告,一名个体经营者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
被告人胡海文被捕前在北京华声天桥民俗文化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去年5月11日,北京市林政稽查大队在对北京华声天桥民俗文化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胡海文经营的摊位正在销售国家保护的蟒蛇和变色龙,遂将其查获。
经清点,稽查大队当场查获蟒蛇17条,其中11条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余6条为球蟒,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物种。另外还有7只高冠避役(高冠变色龙),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物种。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胡海文经营的摊位内又查获了10只高冠避役。目前这些野生动物已由公安机关收缴并移送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鉴于胡海文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示,法院最终对其从轻处罚。宣判后胡海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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