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云南富民县老首山数千平方米的裸露山体全部被人用绿色油漆喷刷了一遍。一名参加喷漆的工人透露,工程耗资47万元。这个被当地村民讥笑成替大山戴“绿帽子”的“绿化”工程,让当地村民迷惑不解。“7名工人整整喷了45天,油漆桶都拉走一车。
“刷漆绿化”的后果,不难判断。诸如劳民伤财、产生污染、损害政府公信力等,是一目了然的。然而,判断归判断,实施起来却是另外的事情,某些官员偏偏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在他们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外智内愚”,而是“外愚内智”。从表面看来,“刷漆绿化”是极其愚蠢的,愚蠢到让人怀疑决策者的智商。但实际上,其却是契合当前干部考评制度中的政绩偏好的。
现行的考评制度对于GDP、财政收入、城市面貌、工程建设等显性政绩过分看重,而对于促使官员关注民生等方面却缺乏有力的引导。而且,因为是以寡来监督众,自上而下的考评,并不见得就能全面准确地称出官员们的真正斤两。更应该看到的是,就现实而言,搞“面子工程”被曝光的几率并不是很高,十不及一,因搞“面子工程”而升迁的却并不少见。于是,某些官员虽明知某项行为是愚蠢的,也要去施行,因为在其看来,这么做是合乎价值理性的,是有政治智慧的。
“刷漆绿化”的出现,只能说明我们的某些制度还有偏颇之处,导向存在问题。首先,干部考评任用制度是有缺陷的,在官员的升谪任用中,最应发挥作用的民意却往往无足轻重。“刷漆绿化”当然不是刷给知情的老百姓看的,而是刷给那些远观者看的,尤其是那些走马观花的领导们看的。如果民意足以决定官员们的命运,那么谁敢不事先征求民意就“刷”将起来呢?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如果雪亮的眼睛只是看了白看,那恐怕某些官员对此就不会在乎。
其次,官员如何花钱是缺乏约束的。农林局搞“绿化”所花的钱,必然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并交由人大审议的,如果其在预算报告中标明这笔钱将用来“刷漆绿化”,想必不太可能被审议通过,但事实上如今许多地方的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太过粗疏,根本没有将准备花的钱完全细化,让作为监督者的人大代表心中有数。于是,政府花钱还是过于自由,“刷漆绿化”之类都可轻松付诸实施。
要让官员们不再有意干那些蠢事,就必须让“官意”与民意相通,且民意能够决定“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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