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夏法 实习生 闵洁 记者殷学兵)工资被拖欠,20多名没钱回家过年的民工委派代表,将装饰工程公司告上法院。近日,下关区法院调结此案,民工们及时拿到了工资。办案中,该院在全市首次冻结装饰公司预付的“备付金”,确保工程公司按时支付拖欠的薪水。
这20多名民工都来自安徽庐江,其中张勇、张强林是他们的诉讼代表。这两人诉称,去年,他们这批民工应聘帮南京一家装饰工程公司,为一座大楼装潢施工。工程告一段落,经装饰公司验收合格,他们应得工资款42.8万余元。但装饰公司支付19万元后,却拒付余款23万余元。
眼看春节就要到了,这20多名民工因工资被拖欠,无法回家过年。上月16日,这批民工委派张勇、张强林,代表他们将装饰公司及大楼开发商告上下关法院,要求两被告春节前支付拖欠工资。
同时,这20多名民工又联名给法院写了封摁满手印的“求救信”,请求法院尽快为他们讨回工资,好让他们与家人团聚。下关法院领导得知此事后,指派民二庭副庭长朱晓斌处理此案。经分析,朱晓斌决定调解此案。他认为,如果用判决方式处理,可能要面临上诉、执行等一系列问题,不能保证民工们在春节前拿到工资。
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后,本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当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装饰公司于本月12日一次性支付民工工资款17万元,如不支付,则要承担6万元违约金。
虽约定了6万元违约金,但朱晓斌还是担心装饰公司不能履约。为确保民工按时拿到工资,朱晓斌想到了两年前我市出台的保障民工工资的“备付金保障制度”。该制度要求,在南京施工的建筑、装饰类企业,要到市建工局预付一定的“备付金保障款”。如此类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有关部门可动用这笔款先行支付。该款一旦被动用支付民工工资,相关公司再做工程,不但要加倍预付“备付金”,还有可能限制其在南京接工程。
“但该制度出台近两年,‘备付金’一直没被动用过。”朱晓斌说,他第二天就来到市建工局查寻,发现这家装饰公司果然预付了“备付金”,下关法院当即依法予以冻结。
听说“备付金”被法院冻结,担心不能再在南京做工程的这家装饰公司于12日一早,就派人带着装有17万元现金的蛇皮袋,来到朱晓斌办公室。此时,办公室外已围满背着行李、等着拿钱回家过年的民工。
拿到工资后,20多名民工轮流上前握着朱晓斌的手,连声道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