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东为何被判死刑
在连续两次开庭中,汪振东均辩称自己的经营合理合法,没有诈骗行为,没有占有目的,因而不构成犯罪。
庭审中,汪振东的辩护人围绕此案定性,以汪振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非集资诈骗、汪振东是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展开辩论。最终,这两点均未被法庭采信。
法院审理认为,汪振东虚构养蚂蚁有高额利润、隐瞒东华集团“无赢利”真相,肆意用养殖户的资金搞无效益“投资”,编造“有实力”假象,不停欺骗前来考察的养殖户。
判决认定,“汪振东的行为,给养殖户在经济上造成极大损失,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并致被害人安帅受骗后自杀的严重后果。汪振东集资诈骗罪名成立,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应予严惩。”
为骗子“求情”与拍手称快
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举证的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表示不认同。在法官向其中一名被告人讯问是否有新证据时,其辩护律师提供了一份令旁听席上哗然的联名信。
该律师说,大石桥市南楼开发区140余户养殖户联名,称与被告马艳芝签订合同时,马艳芝向大家交代了风险关系,大家都是自愿行为,且她经常为大家来来回回跑路,“马艳芝是个大好人”。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昨日上午8时20分,在宣布庭审纪律后,审判长开始直接宣读判决书。整个判决宣读了两个小时,判决书长达50页。
就在16名被告人被押下法庭的时候,旁听席上“立即执行”、“汪振东死有余辜”、“还我们血汗钱”之类的喊叫声响成一片。而汪振东却扭过身,冲着旁听席上的人们,作出一个暂停的手势,脸上挂着笑。
汪振东的这一举动,使一些旁听的养殖户受害人情绪更加激动。
汪振东当庭表示上诉,其余15名被告人中的14人表示上诉。 来源:法制日报(记者 霍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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