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14日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情况,并对今年的办理工作作出部署。今年的办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继续保持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办复率和走访率均达到100%,并加强跟踪落实,注重办理效果,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今年市“两会”期间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525件,政协提案986件。从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内容看,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比较集中、公共资金监管和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明显增多、民生方面的意见建议仍是代表、委员关心重点、经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为了按时保质地完成办理任务,会议明确了三个时限规定:承办部门的确认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范围以及领导协调意见,对收到的书面意见和提案在一周内加以确认;会办件的办理时限,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会办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并及时抄报市政府办公厅;主办件的办理时限,主办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办复并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因情况复杂两个月内办复有困难的,经向市政府办公厅说明情况并同意后,可以在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答复的审查要做到“三看”:一看答复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二看对代表、委员所提问题是否有的放矢地逐条答复,是否存在避重就轻,说空话、套话,开空头支票的现象;三看答复用语是否恰当,语句是否通顺,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精炼。对发现办理质量不高、答复简单生硬;答非所提,特别是没有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书面意见和提案答复函要退回重新办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副市长杨定华,市政协副主席王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邵珍)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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