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林回来了,甫一落地便躲进了机场的厕所,似乎普天下惟有此处才能容得了他。
是谁把这个善良的,善良得近乎怯懦的孩子逼到如此境地?其实他不应该回来,厕所也不是他应该呆的地方。他更应该留在伦敦,在伦敦的警察局里以一名受害者至少是以一名目击者的身份对施暴者予以指控。
很遗憾,郜林还是回来了,带着施暴者赐予的一身伤痛、带着“斗殴肇始者”的一身骂名。
相信郜林的心情是茫然的,他被认定为一个“犯了错的孩子”,然而即使打死他,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更重要的是,对他的“错”进行认定的是足协,而足协定了调子,纵你有天大的本事也翻不了案。
虽然英国警方已经对事件作出了裁决:这纯粹是一场英国足球流氓的劣行表演,国奥队员是无辜的;虽然国内媒体也对事件进行了澄清:在对手恶意挑衅、裁判肆意纵容的情况,出拳自卫是正确的并且是唯一的选择(在此,笔者收回在《从囚徒到暴徒》中的观点,那是源于误导和成见)。可这两条搁在足协面前都不足为凭,因为足协的规矩也有两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说一千道一万,郜林以及国奥队的过错在于没能将“跪式服务”的心诀贯彻始终、最终没能成为一只“合格的沙袋”。骂,可以忍,骂顶多伤及尊严。打,也想忍,但打毕竟会危及生命。郜林们的疏忽是,在被“打出人性命”之前出于求生的本能,居然还手了——兹事体大啊,一纸道歉何以平足协之愤?
郜林或许不知道,当女王公园巡游者队8号恶狠狠地向他扑来、而他下意识地伸手抵挡时,让足协丢了多大的面子、惹了多大的是非、又担负了多大的责任!一支肩负着“08大计”的国字号球队,在足协的统筹安排下赴欧洲拉练,可恭候他们的竟是这样一支以打群架为能的垃圾球队,结果闹出了国际影响。一旦问责,足协怎能逃得了干系?
当然,对外与“友邦”争个长短历来不是足协所长,所以只能一致对内动用“家法”,这在足协的套路里叫“亡羊补牢”。谢亚龙龙颜大怒了、李晓光拍案而起了、宿区两位助教冷静应对了,规劝了帮助了教育了整风了,从上到下都趋利避害了、都统一思想了、都摘干净了……
好,扣屎盆子,郜林是不二人选呐。谁叫你也有求生的本能、趋利避害的本能,有什么委屈向莎朗·斯通倾诉吧,躲进厕所排遣吧。而我感兴趣的是,在郜林将一肚子委屈对马桶倾吐的时候,谁更应该在一旁伺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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