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倒票成规避打击新招数
监控和惩处网络倒票成警方新课题
法制网记者 陈煜儒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七了,在北京一家美容院打工的家在山西太原的王小玲伤心极了,因为整个美容院的9个姐妹们都托老板买到了回家的火车票,但老板说,惟独买不到去太原的火车票。有小玲经历的人不在少数,今天就有朋友打电话说,托人买去通辽的票,买不到。春运一票值千金,春运回家难,已经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车票都到哪里去了?
打开奇虎搜索,网上火车票交易的信息让记者惊呆了,北京去上海,北京去大连……去哪里的票都有。
记者根据转让者提供的电话试着拨通了第一个:“你有去郑州的火车票吗?”对方说:“有!”“有几张?”“有一张,因为怕回家买不到票,托了几个人从票贩子手里买的,买重了。”第二个电话:“你有去广州的车票吗?”“有!”“有几张?”“你要几张?”“我看你提供的信息是3张,我要2张。”“可以,但你得多交200元手续费,因为我们也是从票贩子手里买的,他们也收了我们的手续费。”再打的几个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有这个电话号码。
一番网上搜索,一轮电话调查,让人模糊了两个概念:“网上转让”和“网上倒票”。那长长的转让车票的信息让记者难以辨认:谁是真正的转让者?谁是利用网络倒票的票贩子?反正所有的人都打着“转让”的旗号,交易火车票。从记者与两个转让者的对话可以看出,他们都提到了“票贩子”,不知他们自己是不是票贩子?
网络倒票是今年春运出现的一个新问题。由于铁路公安对票贩子打击力度的加强,票贩子开始“规避风险”,把“生意”转移到了虚拟空间。据了解,网络倒票的情况有几种:一是以“车票销售员”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布帖子,高价倒卖春运车票;二是通过互联网联系票源和客户,并在网上转账交易;三是私自在网站上设立“学生购票窗口”,以替学生“代购”火车票为名,倒卖车票;四是通过各种网站的论坛、“二手市场”发布信息,宣称能够供应春节期间各热门线路的车票,但由于“票源紧张”需要加收几十元至100元不等的“服务费”;五就是记者遇到的这种公开在网上转让车票。“转让”与“倒票”鱼龙混杂,但可以确信的是,这里一定有人打着“转让”的幌子倒票。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网络倒票引发的诈骗犯罪不容忽视。江西南昌铁路警方日前就捣毁了一个由12人组成的网络倒票团伙,他们骗取了购票人1.6万元的预付款。上海铁警发现,有“网上黄牛”还公开发帖,收购过期废旧车票。广州的李先生通过购物网站,高价竞拍到一张火车票,但他拿到车票后发现,自己得到的,竟然是一张经过“整容”的废旧车票。
网络购票有陷阱,消费者必须谨慎小心。上海铁路警方日前抓获了3名网络高价倒卖火车票票贩子,当场查获相关车票54张,面值4600多元。上海铁路警方行政拘留三名涉嫌倒卖车票人员15天。
从2006年1月27日铁道部、发改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后,铁路警方在处理票贩子的问题上有法可依了。这个通知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销售客票,提供送票服务时可根据送票距离、地点收取每张不超过3至5元的送票费;铁路运输企业销售异地客票时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销售铁路客票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以上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或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收取,不得重复收取。
北京铁路警方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要超出这个规定,给火车票加价出售,就是倒票行为。根据国家法律和铁道部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只要有倒票行为的,就要对其行政拘留15天;倒票者经营额在5000元以上、获利2000元以上的,就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情节严重者,报请检察机关批捕;“二进宫”者,一律劳教。
目前全国各地铁路警方对当地的票贩子都进行了档案管理,累犯者严惩不怠。但是对网络倒票的票贩子的管理和惩处,从今年开始就成了铁路警方研究的新课题。
法制网北京2月14日讯
(责任编辑: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