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和省体育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所有新建社区都要规划社区体育设施,并不得侵占和改变用途。
《意见》计划到2010年,省辖市都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市基本建有“新四个一工程”(标准体育场、体育馆、室内标准游泳池和全民健身中心),城乡每个社区、乡镇都建有体育健身活动中心,村村有健身设施,并向农民集中居住点延伸,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意见》对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划、监管、建设及建设后的使用等每个环节都做了细致的规定。 (林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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