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为农民工讨赔偿款遭围堵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在为农民工执行赔偿款的过程中,遭到10余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围堵。因妨碍法院依法执行公务和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昨天,朝阳法院决定对煽动他人围堵法警的3人分别处以拘留或罚款处罚。
2003年4月,四川来京务工的周淋在朝阳区洼里小区施工时,从15层摔落在14层水泥地板上,致右膝粉碎性骨折。2005年底,周淋将四川省仪陇县建安劳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劳务公司)和四川省仪陇华昌建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鉴定,周淋属九级伤残。2006年9月底,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建安劳务公司赔偿周淋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505元。随后,周淋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考虑到春节将至,朝阳法院特别加大了执行力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建安劳务公司已更名为四川省国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程公司),因此依法裁定变更国程公司为案件的被执行人。
由于该公司未依法履行执行义务,2007年2月14日下午,执行法官和3名法警依法赴该公司办公场所强制执行。法警在执行完公务欲离开时,国程公司的会计文某(女)恰好外出回来,文某知道法院已经扣划了执行款,见法警要走,便高喊,“你们不能走!”并煽动不明真相的该公司职员孙某和前来要债的农民工莫某,纠集了1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将两名法警堵在公司办公室内,并进行了谩骂和推搡。随后,法院来人最终控制住了现场。
(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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