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张莉娟记者罗其)金堂县福兴镇三合碑社区街道的林庆富私自干遗体营运。当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时,林庆富及其亲友不仅粗暴殴打,致使多名工作人员受伤,一部摄像机也当场被抢走。昨(15)日,金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林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3000元。
37岁的林庆富原系金堂县殡仪馆临时工,2005年下半年被单位辞退后,他干起了遗体营运的非法勾当。
2006年6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金堂县民政局执法人员赶至林的住处,对其非法营运遗体之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林竟然叫来一大帮亲友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造成民政局多名工作人员受伤。
事发后,林庆富主动退还了所抢的摄像机,并赔偿了医药费、车辆修理费等共计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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