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2月1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陆委会”委员会议昨天通过“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大陆宗教、产业科技、体育、传播等专业人士赴台限制与眷属随行规定。
据报道,“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说,原先大陆专业传播人士赴台采访、拍片及制作节目规定须在两个月前提出申请,修正草案予以放宽,如有紧急情况,时间上并没有规定要多久前提出。
此外,这次草案增订放宽大陆地区演员赴台拍片,得申请其助理人员五人陪同赴台;也开放大陆宗教人士赴台到台当局许可的宗教研修学院研修宗教教义,停留期间最长可达1年。
刘德勋说,过去大陆专业人士赴台申请时要附回程机票,草案修正后,如果在台停留期间超过六个月,回程机票可以免去。
他表示,大陆体育人士赴台协助台湾地区体育代表队,经“体委会”考虑后可以延长其在台停留期间,草案规定,如绩效良好,在台停留期间由原先六个月延长为一年,如为办理亚奥运培训,停留期间可以达六年。
刘德勋说,这次修正草案也增加大陆地区产业科技人士及体育专业人士在台停留期间达四个月以上,原则上同意可携带配偶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同行,让其在专业与家庭有兼顾的空间。
“陆委会”说,这次修正也采取多项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大陆专业人士来台行程或日期有变更,邀请单位应于入境三日前检具确认行程表”、“对于未依前项规定随团入境者,主管机关得注销其入出境许可证”、“删除入出境许可证效期延长的规定”、“赋予邀请单位对于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事由消失时的通报义务”等,加强对大陆专业人士赴台后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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