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鸣)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4760件,查出违法所得33.42亿元,实施经济制裁22.23亿元。其中,退还用户8.31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2.58亿元,罚款1.34亿元。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列前五位的是: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交通运输价格、电力价格,分别为27637件、24776件、5388件、4887件、2594件,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32.61%、29.23%、6.36%、5.77%、3.06%。
其中,教育收费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高收费,以补课、办特色班名义多收费,扩大代办范围强行收费,突破“三限”规定多收费,“专升本”多收费。医药价格违法行为表现为医疗服务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多收费,一次性医疗器械多收费,违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
此外,通信价格查处违法案件数量出现明显增幅,比2005年上涨65.69%,主要表现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套餐、短信、手机上网等服务存在一定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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