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只是计算机病毒产业链的发端,整条产业链制造、贩卖、交易、传播、使用“一条龙”,环环相扣,最终祸害网络用户,牟取经济利益。据警方披露,少数地方甚至形成了计算机病毒产业群。
据警方介绍,在“熊猫烧香”案中,产业链的每一环都有不同的牟利方式。
病毒购买者的牟利方式主要是“卖流量”,由于病毒程序中预设了“指定网址”,而这个“指定网址”设置了木马程序,中毒的计算机只要一上网,就会被强制性地牵到这个“指定网址”上,自动下载木马程序,将这台计算机的相关信息资料传给购买者,这些信息资料被称为“信”,病毒购买者往往会将某一“指定网址”的“获信权”出售,根据访问流量收取费用。
在“熊猫烧香”案中,目前警方发现的“信”绝大部分是网民的聊天及游戏工具的账号与密码,以及各种游戏装备。
下一环是“拆信人”,他们将获取的资料信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出售给普通网民。“拆信人”
往往不需要专业电脑技术,只需要花时间在网上交易。据警方透露,目前在海南省儋州市、浙江省丽水市等地方,已出现成群结伙的“拆信人”,有的团伙达50多人,有的不仅盗卖游戏装备,还通过发布虚假广告等手段直接诈骗钱财。
据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万正敏介绍,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写完后,通过QQ群发布出售“熊猫烧香”病毒的消息,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约20套。李俊的同学雷磊是“熊猫烧香”病毒的第一个销售者,今年1月24日,雷磊替李俊卖了2000台“肉机”。
浙江省丽水市的张顺专事病毒贩卖传播,与李俊接洽上后,先是每天给李俊账上汇3500元,后来每天汇6000元,直至被抓捕前,总计不到一个月时间,李俊就牟利至少15万元。张顺本人则通过“卖流量”获利数十万元。
山东省威海市的王磊是“熊猫烧香”病毒的主要购买和传播者之一。他本是厨师,但自己琢磨,“用身体养活自己,还不如用大脑养活自己”,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他贩卖“熊猫烧香”病毒不足一个月,赚的钱就已购买了一辆吉普车。
被抓获后,22岁的王磊仰天长叹:“这是个比房地产来钱还快的暴利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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