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85号国务院令,公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共分五章、三十四条。按照条例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
参加特许经营先要心中有数
——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解读《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问:目前,社会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还比较陌生,您能不能介绍一下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答: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有时也叫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在国外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目前已发展为一种成熟的营销方式。问:特许经营在我国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哪些主要问题?答:特许经营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十几年,但发展速度很快。据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已有2320个特许经营体系,涉及60多个行业、业态,特许加盟店约16万家。与此同时,由于特许经营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输出,一个特许人往往有为数较多的被特许人,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容易成为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问:针对特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条例主要规定了哪些制度和措施?答:针对我国特许经营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的作法,条例主要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制度:一是,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规定了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四是,对规范特许经营合同作出了规定。五是,规定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条例也作了相应规定,主要是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问:在条例施行前有不少特许人已经在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对这部分特许人,条例的规定是否适用?答: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的备案问题,条例作出了特殊规定,即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这样处理,符合实际情况,也尽量减少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限制和影响。(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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