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松波通讯员李红霞
本报讯1月8日至11日,省环保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对18个省辖市已建成投运的26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暗查和现场调查。昨日省环保局公布检查结果,个别污水处理厂存在氨氮排放超标、没有在线检测设施、停止运行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全省各省辖市已建成投运的26家污水处理厂中,除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停运、1家中水全部回用外,其他24家有21家COD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18家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其中有8家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检查发现,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监管、运行、排放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1.管网不配套,浪费处理能力;2.氨氮排放严重超标;3.运行、排放情况不稳定;4.缺少在线检测;5.经费不足造成停运等。
省环保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管,依法查处城市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恶意偷排和严重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工艺的建设和改造,并保证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