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通讯员宏献农)“真没想到,公司如此慎重的招聘、培训、实习计划,被这些说走就走的孩子们全打乱了。”提起公司5名新员工集体“失踪”的事,武汉某通信公司老总有些哭笑不得。
经仲裁裁决,这5名员工应分别赔偿公司违约金和培训费等各近6万元。昨日,该公司律师来到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公司人事部一位负责人说,2005年3月,公司辗转于武汉各知名高校选拔人才,2个月后,经过笔试和3论面试,先后与黄某等5名同学签订了劳动合同。2005年5月,公司将5人分别下派到其下属公司进行基层锻炼。8月份又将5人派到深圳,在两家同行业顶尖公司培训,期间,5人与公司签订了协议,承诺在公司的服务期将不少于3年,如果提前辞职,每提前一年支付给公司1.5万元违约金,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记者看到了公司的财务表,几人在深圳期间的交通、培训、住宿、生活费用平均在1.3万元左右。
2006年2月,培训后归来,上岗不久的黄某等5人突然一声不吭地不辞而别。与其家中联系,公司才知道他们是跳槽了。
去年4月,公司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和培训协议真实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5人擅离岗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裁决5人分别向公司支付4.5万元的违约金,另外各自赔偿1.3万元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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