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084件,涉案总金额45.06亿元。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还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以下为部分案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
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1997年6月至2000年9月,徐放鸣利用职务之便,为与其分管工作有业务关系的公司谋求利益,并接受某中介机构的请托,向某银行推荐承揽业务和购买办公用房,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15.3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徐放鸣有期徒刑13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郝和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医药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现金、轿车等折合人民币81.6万元。郝和平还以装修为名,向某医药公司索要人民币20万元。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郝和平有期徒刑15年。
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受贿案。1993年至2003年,匡炳文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从省、市财政部门借款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子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8.1万元、美元5.1万元。2006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
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受贿案。2001年至2004年,严健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资质办理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2.6万元,并有337.6万元人民币、15.5万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严健有期徒刑13年。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受贿案。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李金和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承建、开发湖北大学基建工程和师生公寓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8万元、美元4200元。2006年12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李金和有期徒刑13年。
湖南省卫生厅原助理巡视员、省人民医院原院长屈全福受贿案。2000年至2005年,屈全福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药品采购、食堂经营权发包、物业管理发包、网络信息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女收受现金、首饰、手表等折合人民币112.6万元。2006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屈全福有期徒刑10年。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受贿案。2000年2月至2006年1月,李春禄利用职务之便,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中标单位现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100.2万元。2006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春禄有期徒刑7年。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单位受贿案。1999年10月至2004年9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在采购药品过程中,账外暗中收受药品供应单位给予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785.2万余元,并将回扣款全部存入该院银行账户。此外,该院院长方机在1996年12月至2005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院药品采购等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房屋等折合人民币163.97万元。2006年8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新会区人民医院罚金10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判处方机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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