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落实内地与香港特区法院相互执行案件判决安排(安排)的条例草案,将于短期内提交立法会。条例草案将于二月二十三日刊登宪报。
香港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将《安排》的条文落实,以便内地指定法院依据商业合约内有效的专属管辖协议行使其司法管辖权而作出的金钱判决,可以在香港特区法院登记和强制执行。
发言人说,《外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就外地判决可以在香港强制执行一事订定条文。本条例草案便是以该条例为参照模式。他补充:“条例草案符合《基本法》,包括涉及人权的条文。”
发言人说,建议的条例会惠及与内地有业务往来的商界人士,因为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法院的判决可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执行,而无须经过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的诉讼程序。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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