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斌峰)横山“2·12”重大路外事故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副省长吴登昌亲自赶赴榆林听取事故情况汇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上领导的指示精神,汲取深刻教训,榆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10项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这10项措施是:第一,横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切实可行的措施。第二,责成横山县委、县政府对武镇镇镇长刘永贤和横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马翔作出停职检查处理。第三,对事故原因及其管理方面的责任尽快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理。对肇事三轮车驾驶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对全市所有小煤窑进行停产排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第五,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农用车非法拉人载客的打击力度,凡发现农用车拉人载客的,一律对驾驶员实施行政拘留。第六,尽快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乡镇、行政村在农机安全管理中的责任。第七,各级交警部门实行全天候上路值班,坚决纠正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第八,驻站运管人员对出站客车进行逐车逐次严格检查,坚决杜绝“三危”品上车。严禁带病客车、超员客车出站上路。第九,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组织对全市各大宾馆、饭店、商场、网吧、歌舞厅、石油液化气充装使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第十,大型群体活动一律实行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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