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5日讯根据以往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哈市9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可以人为控制并避免。为此哈市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制,今后哈市安全生产工作将与领导政绩挂钩,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一把手在处分期内不能被提拔重用,不能获得荣誉和奖励。
根据以往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哈市9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属于责任事故,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也就是说,这些事故均可以人为控制并避免。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来看,其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和个别领导干部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一些单位及其领导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了坚决杜绝这种错误倾向,今后哈市不仅要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而且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创造业绩的首要前提。哈市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为主体的基本责任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今后,无论哪个地区发生重特大事故,各级政府主要领导都要负总责,要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检查,甚至接受处分。
此外,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予以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被动的,要予以批评、处罚和必要的组织调整。各区、县(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要加大党政主要领导责任指标考核的扣分比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一把手在处分期内不能被提拔重用,不能获得荣誉和奖励。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负有重特大事故领导责任的,要从上到下,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存在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庇护和迁就事故责任人等腐败行为和严重失职行为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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