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我们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吁请社会各界及群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工作,为此,特作以下安全提示:
在安全防火方面:
一是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一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二是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远离易燃场所,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
三是广大居民、村民要养成日常检查电源插座、煤气阀门、烟囱炉灶等的习惯,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等的消防安全。
四是要经常告诫学生、儿童不要随意玩火,要向他们传授冬季防火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在防交通事故方面:
一是乘坐客车时,不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是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证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车辆。
三是在旅途中如果发现车辆驾驶员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或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的,要及时予以指出,或报告执勤的公安民警和客运管理部门。
四是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了解行经路线路况,了解近期天气变化情况,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尽量不要自驾车外出,如自驾车外出一定要注意路面结冰、大雾等情况,减速慢行,注意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不要紧急制动、急打方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五是在旅途中如果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迅速到右侧路肩上,并及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或请求路过的车辆驾驶人、行人等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尽可能清楚地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以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部门及时赶赴事故发生地点抢救伤员、处理现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上述情况,驾驶人和乘车人要迅速离开车辆,撤离到高速公路外,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在防治安事故方面:
(一)参加在交通拥堵地段或繁华地区举办的活动时:
一是要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自行开车前往的,要听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疏导。
二是参加活动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对于一些体育比赛,封口的软硬包装饮料、不友好的横幅、标语等也不可带入场内。
三是活动入场时要按顺序进场,要听从公安民警或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拥挤推搡。对于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活动,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排队接受安检。
四是当一些活动出现入场人数超员的情况时,为确保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可能采取暂时控制入场、或分时段入场等措施,广大群众要予以理解和支持,听从公安民警的指挥。
五是参加活动过程中,不要在标有紧急疏散标志的地段、通道坐卧停留,对于标有行进顺序的道路,要按方向行走,不要逆向行走。通过桥面、台阶和路过水面、湖面区域时要相互提示,按顺序依次通过,不要停留,更不能拥挤打闹。参加在夜晚举办的各类活动,尽量避开灯光较暗区域。
六是活动结束后,不要在场内滞留,要按顺序退场,并听从公安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疏导。
七是活动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乱跑,不要聚集围观,要在公安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疏散,并注意收听现场播音提示。
(二)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
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近年来,因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或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
一是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那些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不但质量没有保证,而且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危险性比较大。
二是不要购买、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爆炸感度底,遇到摩擦、碰撞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存放、燃放时潜在危险性很大。
三是不要一次购买烟花爆竹数量过大,乘坐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烟花爆竹。
四是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烟花爆竹。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不要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六是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
七是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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