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煽动10余人围堵法警 为首3人分获拘留等处罚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石岩)14日下午,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在为农民工执行赔偿款的过程中,遭到10多名不明真相的人员围堵。当天,朝阳法院对煽动他人围堵法警的三名为首人员分别处以司法拘留或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03年4月,四川来京务工的周某施工时从楼上摔下。事故导致周某右膝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于九级伤残。2006年9月,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四川省仪陇县建安劳务公司赔偿周某5万多元。周某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因建安劳务公司变更名称,法院裁定有债权债务继承关系的国程劳务公司为新的被执行人。
2月14日下午,考虑到春节将至,且周某继续治疗急需用钱,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和3名法警来到国程公司强制执行。对该公司的办公现场进行搜查后,执行法官找到了该公司的一个银行账号。他立即带领一名法警赶往银行查询,现场留下两名法警继续搜查。在银行,执行法官发现国程公司的账户内有大额存款,于是当即扣划了5万余元赔偿款和3万元罚款。
留守公司的法警获悉已经执行完毕准备离开时,国程公司的女会计文某恰好外出回来。当她得知法院已经扣划了执行款后,当场高喊“你们不能走”、“别让他们走”。
文某随后以“公司被执行后就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为理由,煽动公司职员孙某和前来要债的农民工等10多人,一起将两名法警堵在公司内不准离开。在此期间,2名法警先后遭到谩骂和推搡,一些围堵人员高喊“法院抢钱啦”,另外一些人则上前揪扯法警的衣服领子。
见此情景,在场法警一边联系执行法官,一边进行说服劝解。执行法官等人赶回现场后控制了局面,并将煽动他人围堵法警的文某、孙某和为首的一名农民工带回法院。
当日,朝阳法院对文某处以司法拘留,并罚款1000元。孙某等其他两人则分别被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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