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无证开发 无正式房产证
天津低价别墅暗藏陷阱
天津郊区的“华隆生态居住区”“河畔人家”“信地·天籁湾”等乡村别墅,每平方米仅售两三千元的价格,不少市民为此争相看房选购。然而,有关人士却认为,津郊一些乡镇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小城镇建设之名,利用农用地和宅基地违规开发的楼盘、别墅,既破坏了国家土地政策,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更为以后的房产纠纷埋下“美丽的陷阱”。
乡村别墅价低诱人
这些远远低于天津市区商品房价格的楼盘,大多坐落在近郊区县。
紧靠子牙河的“河畔人家”目前已经建成两排连体别墅,每户200平方米左右。售楼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河畔人家”是由双口镇双河村与秋实房地产(天津)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别墅小区,总面积10万平方米,共分三期建设,一、二期建在双河村的宅基地上,第三期因为土地手续没办下来,还没开始建设。目前一期已经售完,第二期开始销售。
据了解,这个小区是小城镇建设的一部分。由于每平方米仅两千多元,离市区也较近,这里的别墅销售情况不错,不少市里人都来这儿看房买房。
由北辰区青光镇和天津信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信地·天籁湾”位于京福公路旁,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好一些,这里的独栋别墅每平方米价格为3800元。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项目首期占地300余亩,是青光镇的可建设用地,已纳入小城镇建设计划。第一期共建成别墅322套,开盘的102套已基本上售完,房产证由镇里来发。
房产证由村镇发放
据了解,这些所谓的乡村别墅无一例外都是无证开发,交房时由村镇发放“房本”。
“华隆生态居住区”是由武清区王庆坨镇大范口村开发的大型小区。其售楼中心工作人员说,土地是集体性质,产权证目前是村里发,将来可以办成镇里的,并称该项目是国家批准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可以向村民以外的人出售。而他们开发房产的主要依据是“中国新农村建设工程组织委员会”印发的一份文件,该文件第2条显示:“集体土地性质不变,新建房屋主要用于迁并村庄居民用房,村镇经济发展用房,文化教育及公用事业用房等并服务于当地随着经济发展及外来人口增加所需用房(买房或租房)的需求。”她说这条里的“服务外来人口”就是指可以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卖房。
那么中国新农村建设工程组织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该组织一位丁姓工作人员说:这个委员会是一个临时性机构,刚成立一年多,经费由一个叫“爱心基金”的组织提供。至于向天津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自己不是很清楚。
“河畔人家”售楼处工作人员也证实,他们也没有产权证,如果将来业主想出售,可以到村委会去办理过户手续。她还出示了“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农村居民建房使用证”,并称如果买了别墅就发给这样的证明,将来出售或是过户都可以到镇上去办。
去年花45万元在这里购买了一套别墅的一位市民说,她也知道没有正式的房产证,但她相信如果政策上有什么变化,镇里和村里不会不管的。
城里买主不受保护
对于城里人买房是否发放房产证一事,双口镇党委书记李金琪说:双口镇原来有21个村,以后将逐渐撤并成5个村,双河村的“河畔人家”是为并村而建设的住宅小区,有规划但是程序没有走完,2004年北辰区有关部门的批复是允许开工建设的文件,但不代表可以向城镇居民销售。镇里对这一方面严格把关,不是本镇的居民,不发给农村居民建房使用证,也不会办理过户手续,向村民以外的城里人卖房这种交易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去年镇里已经通知双河村,买房对象应该是北辰区内的农业户,不要再向城里人销售。
北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证大厅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说,双口镇的“河畔人家”和青光镇的“信地·天籁湾”都没有在区里注册备案,也不会由他们发给房屋产权证明。
违规开发埋下隐患
这些以小城镇建设或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开发的楼盘,实际上都是违法的。
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下发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更进一步明确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商品房。禁止村民将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南开大学政治学系副主任程同顺认为,不少村镇看到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远远不如搞房地产开发带来的效益多,于是城市周边一些农村的干部就热衷于搞这样的“开发”。住房不同于一般商品,如买房人落入“美丽的陷阱”,因此产生的纠纷会导致两败俱伤的恶果。这种害人害己的做法,应当依法制止。据新华视点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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