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司机被吊销驾照
通讯员 陆毅 本报记者 徐曼丽
早报讯昨天,高架上查获3名酒后驾驶司机,因逾期不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被吊销了驾驶证,这意味着这三人在两年内将无法取得新的驾驶证,一旦驾车上路,交警可对其无证驾驶行为进行行政拘留。
去年8月18日晚,李某醉醺醺驾车经过中河高架鼓楼段,被机动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吹酒精测试仪式,数据高出0.8毫克/毫升很多。于是,李某被带去医院抽血测试酒精含量。几天后,验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1毫克/毫升,构成醉酒驾车。去年9月10日,同样是中河高架,在环北立交位置,交警查到司机王某醉酒驾驶,当时,他的酒精含量也达到了2.1毫克/毫升。同月,司机孙某在高架上,也被查到酒后驾驶。
交警暂扣了他们的驾驶证。然而,这3名司机被扣留驾照后,就没再露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被暂扣驾驶证后,须在15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吊销其驾驶证。机动交警大队据此对超过期限的李某等3名酒后驾驶司机吊销了驾驶证。机动交警大队法制民警介绍,这三人被吊销驾照后,其先前的违法行为仍将依法予以追究。(17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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