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朱凯 通讯员黄进明贺晓锋)今日8时起,市民将可在规定的时段、地点、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为了共同维护好燃放秩序,力争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诱发的火灾、伤人等灾害事故,市燃放办再次温馨提示:请市民遵守限放时段的规定,在限放时段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并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上午8时至正月初一晚12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者,将受到100元至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予以5至15天行政拘留。
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到有《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点,购买有“黄鹤楼”专营标识的正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伪劣烟花爆竹,更不要购买、燃放6类123个品种以外的烟花爆竹,避免因燃放劣质烟花爆竹带来的伤害,坏了节日好心情。
因为烟花爆竹燃放时具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市民燃放时,请在空旷地点平躺燃放,不要倾斜对准居民楼、可燃堆场等部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居民请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关闭好窗户,收好阳台、窗外晾晒的衣被,防止飞火酿成事故。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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