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征集民意,每只狗第一年收费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
新快报记者 许力夫 李国辉 通讯员 陈立雄广州市现在有着数以万计的宠物犬,其中上牌仅约500只。养狗不领牌的原因就是高达一万元的养犬许可证收费。
领证费用下降九成
根据1997年出台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许可证收费10000元,每年年审费6000元。远超市民的承受能力,许多市民干脆不注册。而修改草案则规定领取养犬许可证不再收费,改为缴纳管理服务费。市内各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养“限养犬”的每只第一年为5000元,以后每年度为20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可视情况减半收取或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养犬缴纳的管理服务费用集中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门用于养犬管理工作以及所发生服务。
小区内可设禁犬区
原来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原老八区行政街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限制养犬地区。在修改草案中,本市各区为严格管理区,各县级市为一般管理区。严格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及城市化进程缓慢的特殊地区,经区政府决定,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级市政府决定,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按照严格管理区进行管理。另外,市、区、县级市政府可以依职权划定犬只禁入区域,区、县级市政府划定犬只禁入区域,应报市政府备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多数公民讨论同意,可以划定犬只禁入区域。犬只禁入区域确定后,作出决定的机关、部门或组织应当予以公布,并在该区域内明示。
大型犬禁限您来定
按照原有的管理规定,广州市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超过躯体长60厘米、高40厘米),如:獒犬、德国杜宾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德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荷兰毛狮犬、雪橇犬等犬种。而在修改草案中第九条中,则不是对烈性犬和大型犬进行禁养。只是提出了禁养和限养两个方案供市民提意见。方案一是在严格管理区内,个人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有关机关、单位、团体或组织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并办理养犬登记。方案二是在严格管理区内,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限养,限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各大城市养犬费用
北京: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费为1000元,年检费为500元。上海:内环每只犬每年交纳的费用为2000元,内环外每年1000元。深圳:从去年7月1日起,养狗费由过去每年每只上交2000元降低至每年每只300元,并且免了上狗牌的5000元。
草案修改市民“话事”
愿对《修改草案》内容和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市民,可登录广州金盾网(https://www.gzjd.gov.cn/)查看,并于今年3月18日前向市公安局反映或提交。途径有:1.邮寄信件至广州市起义路200号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政编码:510036);2.发送电子邮件到yangquanguanli@163.com。市民来函、网上留言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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