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南昌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一届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其中财政经济委员会由十位委员组成。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财经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专委会自身建设。
一是确定人员。人大专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在本届人大代表中产生的。人大代表被选举出来后,财经委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在代表中选择推荐,针对南昌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重点,在各有代表性的行业、专业人员中选择,同时注意人员的知识、专业结构。经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一届专委会成员,全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博士三人,研究生两人,行业包括工业、商业、金融、物流和大学研究机构等,十人中有八人是新委员,平均年龄46岁。这届委员的特点是学历较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年龄较轻,为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
二是制定规则。南昌市人大各专委会过去都制定了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在新一届财经委组成后,他们在第一次会议上即将修改后的专委会工作规则草案印发大家,请大家研究提出意见,并在第二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通过。规则对财经委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提出和审议议案、审查和起草地方性法规、对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使本届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有了具体的依据。
三是确定任务。在十三届人大会议期间的第一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们初步研究了全年工作的主要方面,在2007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委员们研究确定了全年工作要点,对立法调研、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汇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委员会自身建设等工作都确定了议题,并作了分工,使委员们对财经委的职责了解得更加清楚,对将要开展的工作事前就有准备,为全年工作的顺利进行开了`个好头。
四是加强联络。由于财经委大部分委员是兼职的,日常工作要驻会的委员及工作机构来做,在新一届委员会开始工作起,财经委就将委员会成员的联系办法、财经委对口的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联系办法、财经委工作机构的情况等印发给各位委员,同时实行了会议纪要制度,每开一次专委会,即将会议主要议题、讨论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形成纪要印发给委员及常委会领导、人大及政府相关机构,增强了委员们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孙育平)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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