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张毅)记者17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商务部将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之上,按照“县市全面推进,乡村扩大覆盖”的原则,在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县市推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日前,商务部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对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全面部署。
为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商务部将紧紧围绕项目建设质量和农家店生存发展能力两个核心展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抓好项目质量建设。要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二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增强农家店扎根农村、不断生存发展的能力。努力消除各类政策性障碍,着力减轻农家店税费负担,不断扩大农家店商品和服务经营范围,探索“一网多用”,提高农家店经营效益。
为有效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配送方面的优势,2007年商务部将积极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与承办企业合作,共同做好农村商品统一配送,提高配送率,确保农村商品的质优价廉。
2007年,商务部还将强化对标识的管理。承办企业建设的项目,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万村千乡”或“商务部”字样及相关图案。对取消资格的承办企业及农家店要及时收回标识牌。对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盗用标识及字样的,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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