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费价格全国第五
居住类消费涨4.6%,预计今年物价涨幅约为2
%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年度数据显示,去年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录得101.8,同比上涨1.8%,较前年(102.3)的涨幅回落0.5个百分点,但较全国(101.5)的涨幅高出了0.3个百分点。
资料显示,在全国31个省(区、市)涨幅从高到低的排序中,广东消费价格水平位居全国第五,高出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同期物价水平。
从八大类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看,居住类涨幅最高,上涨4.6%,衣着类下降0.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与去年持平。其他如食品、交通通讯等指数略有上升。
分地区看,全省21个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超过全省1.8%水平的主要是:广州市上涨2.3%,深圳市上涨2.2%,肇庆市和阳江市均上涨2.1%,汕头市上涨1.9%。
对于今年广东市场消费物价总水平走势,专家分析认为以粮油肉菜为主的农产品价格涨价和以房租、水电燃料为主的居住类商品涨价,仍然是居民日常生活无法回避的压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所带来的潜在动力也不可小视,可以预见的教育、医疗方面的改革当然也会给居民消费价格带来向下的作用,预计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会在2%左右的区间低位运行。(记者李雅琼实习生 江文玉 通讯员 田志峰)
八大类消费商品价格指数
居住类涨4.6
%食品类涨2.4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涨1.7
%烟酒及用品类
涨1.1
%交通及通讯类
涨0.5
%医疗保健个人用品类
涨0.4
%衣着类
降0.7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与去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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