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尔2月19日电 韩国劳动部1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尽管韩国公司雇员工作时间在过去几年有所减少,但在所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韩国人工作时间仍然是最长的。
对拥有5名以上全职雇员企业的调查显示,2006年前11个月里,韩国企业员工每月人均工作时间为191.4小时,比前年同期少2.9小时。
2004年7月起,韩国政府规定雇员超过1000人的企业必须实行5天工作制。此后,韩国政府分阶段要求雇员超过300、100和50人的企业推行每周5天工作制。到2008年7月,雇员在20人及以上的企业也将开始实行5天工作制。
但此间媒体报道说,在所有经合组织国家中,韩国人的工作时间仍然是最长的。2005年,韩国企业员工的平均工作时间为2354小时,比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值多629小时。当年,法国雇员的平均工作时间为1546小时,美国为1713小时,日本为1775小时。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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