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新闻背景:什么是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两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新华社发)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分级处置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方案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指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并核实后,将迅速组织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家组赴事发地现场会商。会商主要内容是:在查看病例及其临床资料的基础上,核实前期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内容,重点讨论报告病例是否属不明原因疾病;病例之间是否有关联性,事件的危害性。方案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为Ⅲ级:Ⅰ级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Ⅱ级 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多个县(市)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Ⅲ级 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的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日京/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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