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方案
疫点、疫区由专家会商划定,并建议政府是否封锁暴发地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印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要求地方卫生部门一旦发现具有传染性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封锁该疾病的暴发地,以及可能扩散、蔓延的区域。
专家会商确定事件性质
方案指出,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报告并核实后,将迅速组织相关专家组赴事发地现场会商,主要内容是:在查看病例及其临床资料的基础上,核实前期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内容,重点讨论报告病例是否属不明原因疾病(病例的临床表现与报告情况是否相符、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方法是否适当);病例之间是否有关联性,事件的危害性。经专家会商后应撰写会商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可能的病因、传播(污染)途径、潜伏期及趋势分析;对控制措施和事件分级的建议,疫点、疫区的划定等。
不明群体性疾病划分三级
据了解,方案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为Ⅲ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Ⅱ级——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多个县(市)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Ⅲ级———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的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各地相应成立应急指挥部
按照规定,卫生部提出成立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据了解,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此外,还将成立专家组,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免疫规划、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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