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花炮摊点在销售烟花爆竹时应该准备发票,可是记者却发现,一些正规的花炮摊点根本没有发票。这意味着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意外,将无据索赔。
昨天,记者走访了朝阳、东城的8个花炮销售点。除了工体北门的销售点能向消费者提供烟花爆竹的发票外,其余的摊点都没有正规发票。
按照市烟花办和市安监局的要求,正规花炮销售网点都应该备有发票。可是记者注意到,市民自觉索要发票的意识十分淡薄。在记者走访的8个花炮销售点中,很少有市民购买花炮后向商家要发票的。在小营的摊点前,孙先生买了100元的鞭炮,他却没有要发票。孙先生说:“这是正规摊点,鞭炮的质量应该有保证。我就懒着要发票了。”可是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市民一旦在燃放烟花时发生意外,发票就是购买者获得赔偿的唯一证据。没有发票的消费者将无据索赔。
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称,有些摊点不准备发票,难免有偷漏税之嫌。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如果商家没有发票,消费者可向各区县的国税局举报。市烟花办的工作人员也指出,花炮销售网点开具的发票内容应包括: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销售网点的单位名称和销售人员姓名。消费者在领发票时,应注意以上5项是否填写完整。(李天际)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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