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9日,安理会通过了一项由英法起草、经过多次修改的“主席声明”,要求伊朗在30天内中止一切核活动。
结果:内贾德说,“我们的敌人永远不能迫使伊朗放弃发展和平核技术的权利。”
第二个最后期限:2006年8月31日
去年7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否则将面临国际制裁。
结果:伊朗回复,其铀浓缩活动只会继续和扩大,不会中止。伊朗提炼浓缩铀的能力最终翻倍。
第三个最后期限:2007年2月21日
联合国安理会去年12月23日通过第1737号决议,决定对伊朗实施一系列与其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制裁措施,并敦促伊朗在60天内(也就是今年2月21日前)中止铀浓缩活动。
结果:伊朗拒绝接受这一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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