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2月23日电(记者刘卫国)塞舌尔共和国外交和国际合作部部长帕特里克·皮莱23日宣布: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已同意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及旅行证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塞舌尔,最多逗留30日。上述安排自2007年2月23日起生效。
目前,塞舌尔国民持有效塞舌尔护照可免签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最多逗留30日。
到目前为止,共有75个国家和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其中58个属互免签证国家,15个属互免签证地区、2个属落地签证国家。共有8个国家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持有人免签证待遇。
塞舌尔共和国属于西印度洋群岛国家,由115个大小岛屿组成,约有居民8万人,首都维多利亚。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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