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阿炳
温总理你好! 我对干部交流异地任职强烈反对(如因特殊需要除外),因外来干部最多两年就调走,所以工作不从长远利益出发,只在他任期内不出乱子就行,决策带有明显的短期行为,且水平都很平常并不比当地人高,周一来的很晚周五早早走,一路上也是很辛苦。
一周工作3天就算给了弥补吧。就拿我们黑龙江肇源县来说吧,县委书记、县长都是外地的,县里各单位的领导外地的更多,就拿金融单位来说就至少有9人,每人一台公车一年的费用都不低,百姓看不惯又没有办法,希望两会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干部还应该在本地任职为好。1、因他对本地情况比较了解做不好会有愧对家乡父老的内疚感,走下领导岗位后会感到对不起大家,而外地交流来的两年后就可以走人了不用要这个脸。(或外来锻炼干部也可,但不能当本地一把手避免决策有短期行为。)2、选拔干部应该公开记名选举,这样如果干部出现腐败或不勤政等消极现象要追究选民的责任同时也能促进选民认真对待干部的选举。3、如果干部在任职期内无所作为就提前下课重新选举,真正落实干部能上能下一心为人民服务的好官。
(责任编辑: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