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中国人事部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国将有计划地组织公务员境外培训。
《纲要》提出,继续抓好学历学位等教育培训。鼓励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稳步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学位结构。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搞好电子政务、普通话、外语等基本技能培训。
《纲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制订公务员培训规定。完善并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培训质量评估等制度。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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