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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青黄
今年春节,广州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时有所见,一些小区的草坪等空地几乎成了烟花燃放点。来自《信息时报》的消息说,烟花过后,垃圾令大年初一的滨江路蒙污。相对于前几年零星的“炮声”,今年春节,市民似乎已经淡忘了“禁炮令”。
多年前,广州市从民意出发,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禁炮令”。十几年来的实际效果表明,禁放是符合广州市情的选择。现在,或许是一些城市“禁改限”激发了广州市民对烟花爆竹的渴望,违反“禁炮令”,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甚于往年。在这个时候,有关部门有必要提醒、引导市民,将禁放烟花爆竹进行到底!特别是,现在还处于春节期间,除夕虽过,元宵将至。如果对那些违反“禁炮令”的现象视而不见,在元宵节时,可能会出现更大范围的燃放现象。
爆竹声声除旧岁,然而,在现实中,热闹的爆竹声背后,却是一串串带血的报告。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除夕燃放烟花引发249起火情,1人死亡270人受伤。而据中新社报道,从2月17日18时至24日18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到医院就诊的不完全统计共663人,其中死亡1人。
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使得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场。据《沈阳晚报》的报道,仅除夕夜,沈阳市环卫职工就清扫烟花爆竹残屑及烧纸灰104车!两座垃圾场接纳处理居民生活垃圾5400余吨,超过平时垃圾产量近1000吨。
无论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出于对生存环境的爱护,我们都没有对燃放烟花爆竹开禁的理由。而且,众所周知,地处亚热带的广州,春节时花草树木依然常青,这样的气候特点决定了广州如果“禁改限”,只会带来比其他城市更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更何况,禁令犹在,法规尚存,制度的刚性更是值得维护。
有人总结出燃放烟花爆竹的七宗原罪,很有见地,可以视作禁止燃放的充足理由。这七宗原罪分别是:污染空气、危害土地及其附着物、噪声公害、浪费资源、引发火灾、伤害自己、损害他人。
污染空气之类的罪就不消说了,稍微有点科学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其中的道理。一个显而易见的例证就是,在今年春节期间,一些城市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使得空气质量明显下降。至于说到浪费资源,全国每年在烟花爆竹上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统计起来,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很显然,这种逞一时之快的浪费行为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
民俗当保存,陋习当改之。不是所有的民俗或习俗都是好的,燃放烟花爆竹就是一种不好的习俗。曾经,在频发的矿难面前,人们喊出了“我们不需要带血的GDP”;如今,在烟花爆竹中的死伤者面前,我们需要喊出:“我们不需要带血的民俗和节日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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