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正月初八),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市区不少商家燃放“开门鞭”,希望求得今年全年生意红火。然而,“开门鞭”不是在限定时间内燃放,属于违规行为。从一大早开始,噼哩啪啦的鞭炮声着实让准备上班的市民烦躁不安。
昨日6时许,市民王女士就被楼下网点房燃放的鞭炮声惊醒了,王女士看看钟表,离上班时间还很早,她气就不打一处来。一上班,刘女士愤愤地对记者说:“大清早就接二连三地放‘开门鞭’,老板自己是顺心了,我们居民却遭殃了!”
昨日早晨,市民刘先生到供职的某水产公司上班,在下了公交车向单位走的路上,不少商家在燃放“开门鞭”。短短的50米路段,燃放鞭炮产生的烟雾四处弥漫,呛得他直咳嗽,只得一路小跑奔往单位。刘先生告诉记者:“刚上班第一天,放‘开门鞭’的噪音让人感到烦躁。”
昨日上午8时30分,一位清洁女工正在幸福中路的一家银行门前打扫鞭炮纸屑。她告诉记者,她在早晨7时许已经把分管路段打扫干净,但是上班后不少单位燃放鞭炮,到处都是鞭炮纸屑,她还得重新打扫。
记者昨日采访了南洪街部分燃放“开门鞭”的商家,这些业主认为,初八放鞭炮就是图个今年生意红火。经营拉面馆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说:“初八是各单位开始上班的日子,放‘开门鞭’喜庆,图个彩头。”
华茂街某川菜馆李经理则表示,他不赞成正月初八燃放“开门鞭”的做法,他说:“初八放鞭炮就能发财吗?我就不信!我相信诚实经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市民谈到燃放“开门鞭”时认为,商家为了给自己添彩头、图吉利,如果给其他人“添堵”,就不值得提倡。
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除夕(大年三十)、正月初一至初三和正月十五。正月初八是禁放烟花爆竹时间,不少商家在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是违规行为。这种行为不但有损市容市貌,还易产生安全隐患。市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对于部分商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他们按规定进行制止、责令清扫和批评教育。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燃放“开门鞭”的单位多是个体商户、银行、保险公司和中小型医院。记者 纪殿国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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